发布时间:2024-11-28 03:30:00 来源: sp20241128
6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近日将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并就《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同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互认机制实施以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平稳推进,各项制度和机制运行平稳,较好满足了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同时有力支持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为更好发挥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中国证监会开展调研听取了境内外市场机构的意见,综合各方主要诉求及关切,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基金互认安排。一是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按照稳步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二是适当放松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要求获转授机构所在地限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截至2024年3月末,中国证监会已注册的北上互认基金数量共39只,涉及20家香港持牌资产管理机构,38只已在内地公开销售,合计销售保有净值约251亿元人民币;香港证监会已核准的南下互认基金数量共44只,涉及23家内地基金管理人,25只已在香港地区公开销售,合计销售保有净值约7.5亿元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包括放宽沪深港通下股票ETF合资格产品范围、将REITs纳入沪深港通、支持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支持内地行业龙头企业赴香港上市,助力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
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是中国证监会早前公布五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的措施之一。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香港资产管理人一直对增加基金互认安排灵活性翘首以待,优化措施将实现他们的愿望,并给内地投资者带来更多元化的产品,为基金互认安排的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此次修订意味着市场开放性的增强、监管合作的深化、投资者保护的重视和适应性修订。”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首先,通过提高销售比例限制,内地与香港的基金市场将更加开放,有助于资本流动和市场融合;其次,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要求与内地有监管合作关系,这有助于加强两地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再次,虽然放宽了销售比例和投资管理职能的限制,但依然强调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体现了监管机构对市场稳定性和投资者权益的重视。
富国基金分析称,当前仍有不少国际资管机构尚未进入中国内地市场,互认基金业务可以作为境外资管机构认识内地市场的“桥梁”,吸引外资在中国内地展业,可以进一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依托境内市场,境内机构“走出去”时更有底气,国际业务的良好发展亦有助于中资投资机构提升全球竞争力,加速国际一流投资机构的形成。
(责编:罗知之、李楠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