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3:07:41 来源: sp20241215
央视网消息: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从本月开始,内蒙古、浙江、四川将作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份开展试点。这也是在此前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四川乐山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首次开展的全省或自治区范围的试点。
此前,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
此前首批5个城市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
两年多来,首批5个试点城市重点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重要机制进行改革试点。目前已按新机制平稳实施2轮调价,分别涉及1398项和5076项医疗服务价格,一批价格处于低位、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上调,包括护理、手术、中医等,同时设备物耗占比为主、费用影响大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有所下降。从监测评估结果看,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符合预期目标。
公立医院自主提出调整项目价格意向
记者了解到,在改革试点中,一般会先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盘子”。在这个调整空间里,由医疗机构对哪些服务项目应该调价提出建议。
调价预算“盘子”有限,需要科学合理并均衡地落到具体项目价格上。改革探索政府“管总量、定规则、当裁判”的新机制,把调不调、调多少、调什么、怎么调的技术性问题与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系统性问题统筹起来,形成综合效应。
医疗服务价格上涨会造成就医负担增加吗?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与药品耗材集采改革、医药价格治理相互独立又相互协同的重要改革。随着改革的推进,有人担心,集采等政策降下来的药品、耗材费用,是否会通过医疗服务价格上涨补贴给医院?同时,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是否会造成看病就医整体负担的增加呢?
过去一段时间里,除了财政投入部分,公立医院收入主要靠药品差价、医用耗材差价和医疗服务三个方面。其中,药品和医用耗材占大头。近年来,随着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落地见效,公立医院对医疗服务收入依赖程度逐年加深。
对此,国家医保局强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是药品耗材集采改革的“补丁”或者“跷跷板”,更不是“药品耗材价格降了多少,医疗服务价格也要相应涨多少”。
同时,试点城市通过调整总额控制和配套医保报销政策等方面,减少改革过程中对群众实际就医负担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两会代表委员也在建议提案中呼吁重视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适当提高诊查费、手术费标准”。但是,对于群众来说,看病就医的支出毕竟是负担,自然不希望医疗服务大幅涨价、频繁涨价。(央视网)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