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15:48:00 来源: sp20241124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霍思伊
发于2024.7.29总第1150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最具“颠覆性”的新一轮院士制度改革,正式以官方文件形式确立下来。
近日,两院院士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工程院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去年开启的院士增选与退出机制相关改革措施。
新一轮的改革中,在“入口”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是引入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在“出口”端,章程进一步明确,当院士有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等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的行为,且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院士增选每两年进行一次。2023年11月22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名单公布,这届院士是院士制度改革后评选出的首届。从增选结果看,2023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计划名额79名,实际当选59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计划名额不超过90名,实际当选74人。计划名额与当选人数缺口是2009年以来历次增选中最大的一次。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穆荣平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这与院士增选程序变得更加严格有关,尤其是新增了外部同行专家盲评环节,提高了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的门槛。
多位专家指出,院士是中国学术界的最高荣誉头衔,一定要宁缺毋滥,这次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要回归学术性,把更多真正对国家有学术贡献的人才选上来。
引入外部同行评审
新一轮院士制度改革中,院士增选的推荐机制和评选流程发生了显著变化。
修订后的两院章程称,院士增选实行推荐制,候选人由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具体而言,在推荐环节,根据两院2023年发布的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以前,每位院士可以推荐三名候选人,改革后只能推荐一位候选人。对65岁以下的候选人,过去需要三位院士的联合提名才能入选,现在只需一位来自本学部或专业相近的院士推荐即可。也就是说,对身为推荐人的院士而言,改革的最大影响是手中的“推荐票”从三票降为一票。
一位“双一流”高校的理科院士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过去有三票时,存在凑名额的情况,可能出现一定利益交换,院士推荐的专业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但当人们手中只有珍贵的一票时,肯定会精挑细选。”穆荣平说。他认为,这项改革会倒逼院士在推荐候选人时更加慎重做出选择,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是领域内最杰出的人选。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推荐的含金量和公正性,减少可能存在的“圈子文化”和互相投票的现象。通过限制推荐名额,每位院士选择推荐对象时将更加注重候选人的学术成就和专业水平。
提名和确定了初步候选人后,就进入了更核心的院士评选环节。依据两院章程,新一轮院士制度改革最为颠覆性的变化是引入了外部同行评价机制,这打破了多年来以学部和院士内部评审为主导的根本格局,不再是单纯的“院士评院士”,而是纳入了更广泛的学术共同体。
2023年前,院士评选要经过两轮评审:第一轮,在学部内,由学部常委会组织各专业组和学部全体会议,对被提名人进行评审,产生一份正式候选人名单,随后,各学部再根据当年分配下来的名额,对这些正式候选人实行差额比例为20%的无记名投票,也就是说,候选人中的五分之四可以进入最终的全院投票环节。第二轮,举行全院院士增选大会,终选采取等额选举,无记名投票,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
改革之后,第一轮初选环节变为外部同行专家盲评,但具体如何评审,谁来评,投票机制是什么,相关评选细则没有对外发布。
记者从多位受访院士处了解到,参评的外部同行以长江学者、“杰青”为主,也有部分海外华人学者,每个学部会按照不同专业领域来分组组织外部专家,每组几十人,评审时采取封闭式管理,专家需要独自评审材料和投票,监管严格,三餐饮食都是送饭上门。而且,评审投票的时间总体上被大幅压缩,第一轮外部同行评审只用几天就完成,此后立即进入第二轮大会投票环节,整个过程比往年要短。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教授李侠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初选中引入外部同行专家,既扩大了评审的范围,提高了评审的客观性,也增加了候选人的寻租成本与难度,“能有效减少过去‘跑院士’‘打招呼’等不端行为”。穆荣平表示,由同行独立发表意见很重要,过去在学部内部初评时,大家在一起开会讨论,“影响公平的各种噪音不可避免”。
对第二轮院士大会投票环节,新一轮改革也进行了调整,从过去的等额投票改为差额投票,规定参会院士按20%差额对候选人投票,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专业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院士。前述“双一流”高校的理科院士表示,由于过去第二轮是等额投票,最核心的筛选过程实际发生在学部内部初选阶段。“终选投票几乎只是形式上的走过场,所以在大会投票日,尽管是全体投票,但许多院士不参加。”
也有观点认为,引入外部同行专家后,评选的具体流程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采访中,有院士提出了三点关切:其一,适当的讨论和碰撞。过去在学部内初选时,院士们会经过多轮的讨论,进而确定终选名单。“有些研究成果的价值需要经过一些讨论才能更清楚,如果讨论时间不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选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其二,如果同一个方向或一个单位的候选人较多,并且都很有实力,在每人投票数有限且参评外部专家多达几十位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票数分散,使某些领域或单位公认的优秀候选人因票数不够无法进入第二轮。“这对优秀人才集中的单位有些不利。”
第三,采用外部大同行专家投票的机制,对一些冷门领域的研究者也可能不利。“如果候选人是个一心坐冷板凳的人,且他所在的领域很小众,小同行不多,他也不搞社会关系,可能了解他工作的人很少,如果外部大同行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审查,候选人就会相对吃亏。”该院士称。因此,如何进一步完善评选机制,使真正安心做学问又不那么“活跃”的候选人也能被有效筛选出来,是院士制度后续改革可优化的方向。
多位院士指出,由于以上种种问题,2023年增选院士时,部分进入第二轮的候选人并非学部公认的人才,而终选投票阶段只有20%的差额比例,也就意味着,真正留给院士群体自己选择的空间有限,希望未来可以适度增加进入第二轮的候选人数。
在穆荣平看来,新一轮改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但院士制度改革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总体而言,本轮院士制度改革是多年改革实践的集大成者。”穆荣平说。
向新兴学科倾斜
回到2023年5月13日这一天,新一届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刚刚启动,比往年延后了四个月。当两院院士陆续收到推荐候选人通知,并按照惯例去查阅院士增选指南时,很快发现了一个重大变化:过去,院士增选名额只分配到学部,2023年,名额直接落到了具体学科方向上。
以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为例,根据《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的名额分配方案,基础生物学4名;医学4名;农学、生态与进化4名;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与生物安全1名。
此外,每个学部都单列出一个新兴交叉学科领域,为此特别留出一个院士名额,这些新兴学科方向包括生物信息与智慧医学、化学生物学和重大药物创制、地球系统建模及人工智能、医工融合等。
多位受访院士指出,这项改革旨在更好地支持国家急需的新兴交叉学科发展。2023年发布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开篇即提出一条核心的增选原则:增选名额要向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倾斜。
这意味着什么?穆荣平分析说,长期以来,由于学科成熟度和学术成就的累积,老学科涌现的院士数量相对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杰出学者的发展。此外,新兴和交叉学科由于尚未成熟和跨学科特性,在传统学术评价体系中也往往处于劣势,缺乏足够的话语权,而这些新兴领域急需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领军人才的引领。“这些人才对于推动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参与宏观战略科技决策咨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际上,2014年的院士制度改革中,就明确提出为优化院士队伍学科结构,进一步加强对新兴和交叉学科的支持,专门建立新兴和交叉学科特别推荐机制。由两个及以上学部联合提出重点关注的新兴交叉学科,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再由相关学部推荐7—9名院士组成特别推荐小组提名、讨论和投票产生推荐人选。
但参照2021年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可以发现,对于新兴和交叉学科,只提出了几个应重点关注的领域,例如数学地球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与化学等,且集中在少数几个学部,而不是覆盖所有学部,范围有限。
“以往院士也会意识到需要平衡各学科的发展,但这一次在制度上更加明确了,尤其对一些急需发展但院士又相对较少的新兴学科,有更大的推动作用。”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穆荣平也强调,按学科来分配名额,是院士增选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大变化,打破了由新旧学科院士增选话语权差异带来的不公平格局。在他看来,这种重大改革只能自上而下推动,而不是依靠院士自下而上去推动。
但也有院士指出,尽管改革的初衷是积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新兴学科,如何公平公正地分配名额,仍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一些新兴学科可能在学术界已有共识,但更多的学科界定仍存在争议。“例如,地学部的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是地球系统建模及人工智能,但人工智能涉及的领域很广泛,是否应归入某一特定学部,作为一种专门的新兴方向,令人不禁产生一些疑问。目前列出的一些学部的新兴学科也不够新。”前述“双一流”高校理科院士说。
新兴学科的选择和具体学科的名额分配由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统筹负责。依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主席团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负责学部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院领导、各专业学部常务委员会主任等。除主要院级领导外,学部常委会主任是名额分配的关键参与者,可以替各学部发声。作为学部履行职能的关键决策机构,学部常委会成员由学部全体院士选举产生。
前述理科院士认为,目前改革的大方向是对的,但在学部内部,关于新兴学科的认定,缺乏广泛听取意见和咨询的过程,“讨论的面还是太窄了”。他建议,未来可以在机制上有更多突破,让各方都有发表意见的渠道,来扶植真正的新兴学科,“但达成共识确实也不容易”。
在李侠看来,新兴学科的认定,不应由个人或群体主观判断,而应通过科学实践的结果给出答案:谁在某个新兴领域做出了改变人类命运或产业面貌的成就,就应当授予其院士的荣誉与认可。他建议,可以考虑在传统的名额分配机制之外,设立几个额外的机动名额,对已经做出突出成就的人才,特事特办,“如果有人研发出了中国版的OpenAI,就可以给一个院士‘帽子’,因为这个成就是全世界认可的,也代表了一种很有潜力的新方向”。
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从1955年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并产生首批学部委员算起,中国的院士制度已实行了69年,近十年内的两次关键改革,一次是2014年,一次是2023年。两次改革都有一条主线:突出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和利益干预,使院士制度回归荣誉性。
2014年的改革中,取消了被诟病多年的“单位推荐”和“归口部门推荐”渠道,规定处级以上官员不得候选院士。此外,首次增加了“终选”机制,即终选由全体院士投票产生,过去,院士候选人仅由所在学部内部投票选举产生。在此基础上,本轮院士制度改革又向前迈了一步。
在公众最关注的院士退出机制方面,2014年的改革新增“院士劝退”制度,并且明确当院士个人行为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严重不端、严重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李侠研究发现,过去几十年来,极少有撤销院士称号的情况,撤销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有严重的违法犯罪,且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二是有政治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6名院士被撤销院士称号。
本轮改革中,在“劝退制度”基础上,两院首次在院士增选中新增“防止说情打招呼”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严厉的惩罚机制:对实施说情打招呼的候选人,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其参选资格;如已当选,则按程序取消其院士称号。
今年1月,刊发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的文章《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透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并向院士增选专项监督拓展,在院士候选人公示阶段取消存在违规问题的5名候选人资格,在院士大会期间处置涉及22名有效候选人的突发重大举报线索。
在穆荣平看来,院士制度改革中,退出机制的完善是一个重要方面。新规将院士增选中“说情打招呼”的情况和撤销称号联系在一起,约束性大大增强,有利于提高院士增选程序上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不过,仍有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明确,例如,如何具体界定“说情打招呼”的标准,以及如何确保退出机制的公正执行。
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的院士具有一定特殊性。国外的院士更多类似于会员的性质。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兼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育部原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2023年8月撰文指出,纵观各国的科学组织,除了俄罗斯以外,在美、英、日、德等国家的科学学会的会员只是一种对于他们科研工作认可的荣誉称号,不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许多国家的学会成员不但无收入、无津贴,反而要交会员费,比如美国三大研究院的院士。
而在中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院士制度在诞生之初就有所不同。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王扬宗在2015年发表的《从学部委员到院士制度》一文中指出,学部委员原有的制度化权力转变为院士们的隐性权力,加之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院士几乎成为一种符号权力,被不断放大。这种隐性权力缺乏规则,也难以约束,严重背离了院士荣誉称号的性质。中国院士的有关问题由此而愈演愈烈。“我们必须直面这一问题。”
前述理科院士发现,新一轮院士增选方案公布后不久,面向青年学者的大会和学术活动就愈发频繁,他推测,可能与引入外部同行评审的变化有关。“外部同行主要是长江学者和‘杰青’,而同在一个圈子里,大家对长江学者、‘杰青’有谁都很清楚,所以某些潜在的候选人为了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开始对特定群体发力,在年轻群体中造势,组织一些不必要的大会,这种现象已经开始产生。”
在他看来,每次院士制度改革后的结果就是一面镜子。改革的根本,不仅在于改变制度本身,更要改善现有的科研与学术生态,这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中国新闻周刊》2024年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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