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的修正》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16 01:37:57 来源: sp20241216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决定

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的修正》的决定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22年3月25日由《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巴厘岛通过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的修正》。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