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发布时间:2024-11-09 11:58:57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合肥5月9日电 (记者 赵强)记者9日从安徽省商务厅获悉,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6部门日前印发《安徽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安徽省全面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全链条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着力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推动安徽省消费市场提质扩容,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其中,在汽车换“能”方面,《实施方案》部署了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购车优惠政策联动、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强化汽车领域标准牵引共六项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汽车消费券方式促进个人汽车消费,各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8%,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据悉,安徽省将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工作纳入该省“徽动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将支持有实力的电商平台、支付机构、龙头企业等整合各方资源,推动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线下联动让利促销,形成政策组合包,激发市场活力。(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