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7 06:53:40 来源: sp20241117
记者21日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山东省修订通过《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9条,从法律上明确了山东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定位和要求,系统规定了职业教育的体系与实施、教育教学、保障与监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充分吸收山东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成果,优化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环境,回应社会各方的重要关切,为山东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更好地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将有力推动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技能型社会和现代化强省建设。
《条例》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系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鼓励普通学校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教育,推动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课程互选、资源共享、学习成果互认。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以及其他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鼓励支持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条例》创造性落实上级要求,充分体现山东特色,具有吸收最新政策、反映实践成果、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各界关切、注重务实管用、创新体例结构等特点。”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陈志浩介绍。
近年来,山东全省职业院校平均每年为经济社会培养输送60多万名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全省“十强”优势产业集群、乡村振兴、海洋强省、脱贫攻坚等领域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从中涌现出一大批能工巧匠、技能大师和大国工匠,为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力军。(记者赵秋丽、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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