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09:24:21 来源: sp20241130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12件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妇联、工会组织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做法成效,为同类案件的办理和问题的解决提供示范指引和参考借鉴。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典型案例彰显了司法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其中,陈某某猥亵儿童、强奸、强制猥亵案引发关注。
2020年9月至2022年7月,陈某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添加郑某某、谢某某等多名未成年女学生为好友,后虚构身份以谈恋爱、发送小额红包等方式,诱骗9名未成年人(含不满14周岁幼女)向其发送裸照或不雅视频,并与其中5名未成年人线下见面发生性关系。对不愿意继续交往的4名未成年人,陈某某以散布裸照相威胁,逼迫继续与其交往。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检察机关从陈某某的微信账号、QQ账号中存储的数据中梳理排查出大量淫秽信息和不雅照片、视频等,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另有强奸、猥亵7名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
2022年12月1日,长泰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向长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
2023年2月24日,长泰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以陈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陈某某未上诉,判决生效。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