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正式施行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4-12-16 05:07:34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昆明8月1日电 (罗婕)《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野生菌种类丰富且数量众多,素有“野生菌王国”之称。楚雄州境内有大型真菌540多种,其中可作为食用和药用的超过300种,是云南乃至全国野生菌生产、交易、加工、出口的主要基地之一。

图为5月14日,云南各地野生菌开始陆续上市之际,位于昆明市的云南木水花野生菌交易中心内,摊主等待顾客上门。 中新网 记者 刘冉阳 摄

  为加强野生菌资源保护利用,规范经营管理,实现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楚雄州实际,该州政府于近日印发《办法》。

  《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从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建设、野生菌保育促繁和规范采集、野生菌经营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州辖区从事野生菌保护、培育、采集、经营、加工、利用等活动进行规范。

  其中,《办法》指出楚雄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推广野生菌承包经营模式。鼓励土地所有者或承包经营者在野生菌集中分布区采取野生菌保育促繁和规范采集等措施,建设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开展野生菌采集经营,可以在基地边缘建设必要的防护设施。

  《办法》还明确了以下情形的法律责任:在野生菌生长环境施用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质;偷采盗采野生菌、毁坏野生菌保护保育设施,造成林木毁坏;擅自使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产品标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形。这将对加强野生菌资源保护利用、规范经营管理和实现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等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从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获悉,2023年,全州野生菌产值达71.4亿元,野生菌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该州还完成《地理标志产品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楚雄牛肝菌》《松茸保育技术规程》云南省地方标准3项,快速推进野生菌产业的标准化建设。

  下一步,楚雄将继续推广包山育菌,加快建设科技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野生菌仿生栽培,努力提高野生菌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野生菌品牌。(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