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灵韵

发布时间:2024-11-05 23:48:45 来源: sp20241105

原标题:书法灵韵

   中国书法是直指人心的艺术,在意象美雅之线条中展现人格襟抱。两千多年的书法发展,是一个字体书写与情感互动互渗的过程。书法对汉字的再创造,因为柔软的毛笔而创造出灵韵艺术。毛笔的枯润疾徐,线条的铁画银钩,结构的豪放,章法的精致,使得千变万化的勾勒给创作者以灵感和情绪,进而推动出神入化的演变,得到广泛的审美认同。

  汉字基因之美

   汉字是中华文明的基石,中国书法艺术是伴随着汉字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汉字与生俱来的审美基因,使得汉字书写的各种书体都有自己独特的美感。楷书的规整、行书的流畅、草书的奔放,无不显示空间构造的美感,既有静态的均衡和谐,又有动态的韵律变化,此为书法的汉字基因之美。古人结绳记事,而文字的发明使得“天雨粟,鬼夜哭”,惊天动地。有了文字,人类才告别史前蛮荒时期,开启了文明时期。历史上有伏羲画卦、神农结绳、仓颉造字的传说,说明文字诞生于先民的抽象符号线条组合中。汉字的发展,大体经历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等字体形态的演变,其中最常见的书法五体是:篆、隶、行、楷、草。

   甲骨文又叫“卜辞”“龟甲文”“殷契”等。甲骨文的线条已经具有疏密匀称等形式美的因素。因系用刀在龟甲上刻划,所以线条大多为直线,曲线也由短的直线连接而成,笔画为等粗线,两头略尖,线条瘦硬挺拔、坚实爽利,运笔健劲、刀迹遒劲。字体结构疏朗稚拙、雄健宏放,谨严中蕴含飘逸的风骨,气势不凡。可以说,甲骨文标志着中国书法审美意识的觉醒。

   金文作为刻在钟、鼎、盘、彝等铜器上的铭文,刚劲古拙、端庄凝重,成为整个铜器之美的有机部分。金文之美,美在笔法结体。因为铸字原本为笔墨书写,所以有韵致节奏的自然美:首尾出锋、平正素朴。又因需铸造,所以有整齐匀称的装饰美:谨严精到、端庄凝重。西周金文将商代金文自由舒展的字形拉长,采取上紧下松的结体以求字体的秀丽感,章法亦由行款自如到匀称整饬。

   篆书是大篆、小篆的统称。石鼓文是典型的大篆,其字体宽舒古朴,具有流畅宏伟的美。大篆由甲骨文演化而来,明显留有古代象形文字的痕迹。同大篆相比,小篆在用笔上变迟重收敛、粗细不匀为流畅飞扬、粗细停匀,更趋线条化。结构上变繁杂交错为整饬统一,字形略带纵势长方,分行布白更为圆匀齐整、宽舒飞动,具有一种图案花纹似的装饰美。

   隶书始于秦代,成熟并通行于汉魏,早期隶书脱胎于草篆,用笔化篆书的曲线为直线,结构对称平衡。隶书可以被视为书法史上的一个分水岭:大篆小篆是古体书,隶楷行草是今体书。

   从结体上看,隶书变篆书的均齐圆整为自然放纵,篆书内裹团抱、羁束笔墨,隶书则中敛外肆、舒展活泼。笔势上化纵为横,字形变长圆为扁方,丰富了毛笔的表现性。用笔方面也有突破,出现侧锋露锋和方折,线条变化丰富,更有层次感。存世的大量汉碑多为隶书书写,神韵异趣、风格多样。当代出土的大量汉简,笔墨奇纵、结构厚重,表现出一种自然浑厚的美。

   楷书始于汉末,盛行于东晋、南北朝。其用笔灵活多变,讲究藏露悬垂,结构由隶书的扁平变为方正,追求一种豪放奇传的美。现存最早的楷书遗迹,有魏钟繇《宣示表》、吴碑《九真太守谷朗碑》等。钟繇以后,到南北朝时期,大江南北形成不同书风,世称南派(以王羲之为代表)和北派(以索靖为代表)。南派擅长书牍,呈现一种疏宕秀劲的美;北派精于碑榜,注重一种方严古拙的美。到了隋代,南北熔为一炉,成为唐代书法的先导。

   唐代书法中兴,名家辈出,在楷书书法美上追求肃然巍然、大气磅礴的境界,形成以颜真卿、柳公权为代表的端庄宽舒、刚健雄强的风格,与唐代时代精神——“豁达闳大之风”相适应。唐代碑帖成为楷书一大体系,对后世影响很大,唐代以后,楷书走向式微,后因印刷术的进步、发展,楷书的广泛实用性削弱,其艺术适用性也大受影响。

   草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草书包括草篆、草隶、章草、今草、狂草等。狭义的草书指具有一定法度而自成体系的草写书法,包括章草、今草和狂草三种。

   章草因从隶书演化而成,笔法上还残留一些隶书的形迹,构造彰明,字字独立,不相连绵,波磔分明,劲骨天纵,既飘扬洒落又蕴含朴厚的意趣。今草即现今通行的草书。历代书写今草的书家很多,最为著名的有王羲之、王献之父子,行草夹杂,字与字之间顾盼呼应,用笔巧拙相济,墨色枯润相合,意态活泼飞动,最为清丽秀美。狂草将中国书法的写意性发挥到了极致,在所有的书体中最为奔放跃动,也最能抒发书家的情感和表现书艺精神。

   行书非真非草,真草兼行,有“行楷”和“行草”之分。其切合实用,既具备楷书的工整,清晰可认,又存有草书的飞动,活泼可现。自晋以来,擅长书法的人大都工行书。东晋王羲之的行书代表作《兰亭序》,具有一种浑然天成、洗练含蓄的美,被公认为“天下第一行书”。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字字挺拔、笔笔奔放、圆劲激越,锋芒咄咄逼人,渴笔和萦带历历在目,可使人看到行笔的过程和转折处笔锋变换之妙,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苏东坡的《寒食帖》,笔迹匀净流丽、锋实墨饱、字势开张,行距疏朗空阔,给人以“端庄杂流丽,刚健复婀娜”的审美感受,被誉为“天下第三行书”。

   一部中国书法发展史,是一部中国艺术精神不断觉醒、不断走向成熟的历史。中国书法源远流长,从商周以来,风格因时代而嬗变,展示出每一时代独特的文化风尚。

  结构布局之美

   汉字书写结构严谨、线条流畅,富有节奏感。每个字的笔画安排、重心分布、空白处理均极尽巧妙,形成了稳定的视觉平衡。整幅作品中,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疏密关系、呼应连贯,以及通篇布局上的黑白分割、上下左右的照应,构成了一种流动的、有呼吸的空间节奏。此为书法的结构布局之美。

   书法的结构布局之美,在于笔法、字法和章法。

   用笔主要有笔法、笔力、笔势、笔意等书写技巧。其中,笔法是使书法线条获得生命律动感的关键,这种点画线条不是板滞的,而是灵动的。书法家通过毛笔的挥运,创造出或刚劲有力或柔韧飘逸的线条,展示出浓淡干湿、飞白留黑的丰富变化,每一根线条都承载着用笔的力度、速度和节奏。

   中国书法的用笔,每一点画的起讫都有起笔、行笔和收笔。起笔和收笔处的形象,是构成点画形象美的关键。而行笔则讲求迟速。迟,可以体现沉重有力的美;速,可以显出潇洒流畅的美。每一点画的粗细变化都有提顿、转折。提顿,使点画具有节奏感,呈现粗细深浅的丰富变化;转折,使点画有方有圆,转的效果是圆,折的效果是方。总之,笔法是书法构成的最基本要素,是书法形式美的基础。

   字法,又称“结体”,说的是字的点画布置及结构安排。书法通过字的点画书写和字形结构,来表现动态美和气韵美。一般认为,平衡对称和多样统一,是字法最基本的美学原则,不同的书体有不同的结构规范。王羲之在《题〈笔阵图〉后》中说:“夫欲书者,先干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

   章法又称“布局”“分行布白”,是一幅作品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疏密搭配。一幅章法讲究的作品,则能表现顾盼有情、精神飞动、全章贯气的艺术效果。知书者“观章见阵”。“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通篇结构,引领管带,首尾相应,一气呵成。巧妙的章法布白脱离世俗之气,使作品通篇产生高古深幽的审美效果。

   笔法、字法、章法,是书法创作和欣赏的基本法则和审美奥秘,互相依存,缺一不可。

  内涵意蕴之美

   书法不仅是视觉艺术,更是一种精神寄托。笔法中的藏锋与露锋、回锋与出锋等技巧,传达出一种含而不露、意在言外的内在美。通过线条的起承转合,空间的留白处理,墨色的浓淡变化,产生了节奏与韵律之美,使每一笔都如同音乐中的旋律,疾徐交替、轻重缓急,展现出动态的节奏美,反映了书法家内心的情感波动与意境营造。此为书法的内涵意蕴之美。

   书法的内涵意蕴之美,在于墨韵、气韵和意境。

   书法以玄黑的独特线条——墨韵,展示作品的多形态之美。一幅作品墨色的浓淡、轻重、枯润、明暗、薄厚、清浊等形成不同的审美风貌,不宜完全一样。笔意墨象使书法线条随时间展开而构成空间形式,又使人于空间形式中体悟到时间的流动。这种时空的转换使点画线条、结字排列和章法布局产生了无穷的变化,呈现出种种审美意趣,使书法超越单纯字形,成为具备筋骨、血肉、刚柔、神情的生命意象。

   对气韵境界的创造,则集中体现了中国书法的艺术精神。在中国哲学中,“气”是一个多维的整体,书家之气与自然之气相通相感,凝结在笔意墨象中而成为书法作品的审美内容。作为美学意义上的 “韵”,最早用来品藻人物形态风度,其后才逐渐扩大到书画诗文中,并成为写意艺术流派的理想美。韵在书法中,是超越线条之上的精神意态。书法之韵,通常指一种或生动自然,或缜密洗练,或委曲含蓄、意味无穷的艺术氛围。书法得其“韵”,即达到自然随化之境。

   气与韵相依而彰,气是韵的本体,韵是气的表征。书法艺术之美在于书中之精蕴和书外之远致。书法气韵的生动与否,与用笔、用墨、灵感、心性大有关系,只有“四美俱”,才能熔铸成一个优美的、生气勃勃的整体,作品才会呈现卓越不凡的气象。

   除气韵之外,书法的内在意蕴还体现在意境的营造上。书法作品具有了意境,就具有了观之有味、思之有余的不确定性魅力。书法意境重表现性而不重再现性,在造化和心灵的合一中创造意境。而书法意境美的创造,取决于书法家思想感情、审美趣味、审美理想以及其人格襟抱。如王羲之《兰亭序》所体现的“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的平和自然之美,正是他随顺自然、委运任化思想的表现,以及他那不沾滞于物的自由精神的外化;颜真卿《祭侄文稿》在审美理想上追求“肃然巍然”、大气磅礴的境界,使得他碑文的严肃内容与书法刚严的用笔和结构具有端庄宽舒、刚健雄强之美,给人一种酣畅淋漓、凛然正气的感受。

   中国书法重视“法”字但不拘泥于“法”。实际上,中国称“书法”为“法”,有三层意义:首先,蕴含着一种质朴无碍的“道”的精神——不轻易言“道”,将“道”看作超越性存在;其次,“技近乎道”,可以通过艺术触及“道”的精神,谈艺而触“道”,这一点不难在《易经》《老子》《庄子》的“道”范畴中找到余音回响;最后,“法”可“师”,进而提升个体的心性价值,则可达到高妙的境界。只有“不炫名不耀奇”,才会真正达到“道”的至高无上境界。

   历代书家尽管风格各异,姿态不同,但皆神骏飘逸、绵延摇曳,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臻至生命的极境。在“致虚极”“见素朴”中,将空间时间化,将有限无限化,将现实世界的一切加以净化、简化、淡化。中国书法仅以其一线或浓或淡、或枯或润的游走墨迹,就可以体现超越于言象之上的玄妙之意与幽深之理。

  人文精神之美

   中国书法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土壤之中,融入了儒家的中庸之道、道家的自然无为、禅宗的空灵简淡等多元哲学思想。透过书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人格修养、学识修养以及对宇宙人生的认识。在审美体验中,完成由技进道、以形媚道、以艺写意的审美人格升华。

   中国文化注重人文精神,讲求天地人三才统一,以道德理性、感性慧心、人文精神为依托,内外兼修。人文精神所标举的书法艺术精神,是一种“穷观极照、心与物冥”的人生境界。书法包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之美,与其他艺术形式有着深层的审美关系,书法兼备结构造型美和情感表现美两种功能,它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

   文学通过诗性语言传递艺术情思,书法通过点画线条传达人的精神气质、生命力度。文学成为书法书写的对象,如“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心远地自偏”“更上一层楼”,将经典的经史子集、诗词曲赋,书写为亭台楼阁中的匾额、对联、中堂形式,保持并传承典雅的书法文化精神。而文学作品的意蕴与书法艺术的意味,使得经典文学和书法具有永恒的魅力。文学之“言”与书法之“线”都关乎人的心灵境界,并使人生与“道”接通而成为诗意的人生。书法的线条是生命创造活动中最自由的形式,是使“道”具象化和生命化的轨迹。书法线条与文学内容相依相合所体现的意蕴诗思和笔墨情趣,使书法成为一种深具“意味美”的形式,一种融文之精神、舞之风神、画之空间意象的综合审美艺术。

   书法与绘画的关系也非常密切,素有书画相通之说。书画皆为内在灵性的呈现,是生命才情的写照。书与画本质都是写心。可以说,真正的绘画之境,不在形而在神。因而书与画是灵性风神的表现,而不是孜孜以求的工细形似。两者在这一层面上的相通相本,探及其审美的内在规律。更进一步,书法与绘画可以互相阐发、互为补充。书与画都是通过对天、地、人的感应激发主体情感,再通过点线虚实而创造出来的审美境界。只不过绘画是“半抽象”艺术,而书法是纯抽象的艺术。画家们毕竟没有彻底摒弃物象,仍以之作为一个支架,在上面构筑起线和点的艺术形象,抒写某种独特的思想感情。而书法将再现因素减少到最小,以表现主体即自身感情作为重点。

   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书法具有大美雅正的美学理想,书法艺术的笔法、字法、章法、墨法,同天地万物的空间形式具有同构关系。书法艺术有极丰厚的文化历史意味。看一块拓片、一帖古代书法,透过那斑驳失据的点画,那墨色依稀的笔画,感悟到的不正是中国文化历史的浑厚气息吗?

   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心手双释、自由精神的“游”的境界,一种将对立面化解为“和”的境界。书家抛弃了刻意求工的匠气,从线条中解放出来,以表现所领悟到的超越形式之上的精神意境,于斯,一片自然化机奏响在笔墨之间。出于自然,又复归自然,这是艺术意境的极境。(作者:王岳川,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当代文艺美学前沿问题研究”负责人、北京大学教授)

(责编:曹淼、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