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10:34:29 来源: sp20241116
新华社西安5月9日电(记者蔡馨逸)西安市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自即日起全面取消西安住房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西安市此次发布的通知包含十项措施。除了取消限购措施外,还包括全市商品住房项目销售时,登记家庭数量与住房房源数量比例低于1.5:1的,不再实施公证摇号。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住房在摇号选房时不再实施“刚需优先”。同时支持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以旧换新”购房模式,对房产交易流程开展全链条优化。鼓励经纪机构分类合理降低经纪费用,积极引导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西安市发布的通知中还明确,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延长至不超过4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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