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校外实践教育立法 推动建立资源库,实行分级管理

发布时间:2024-12-01 01:04:14 来源: sp20241201

  本报记者 王海燕

  一座博物馆就是一所学校。上海博物馆、上海天文馆、上海自然博物馆等场所广受孩子们欢迎,是中小学生校外实践的一道“大餐”。今后,这些场馆将被纳入上海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实行分级管理。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创针对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阎锐说,这部创制性地方立法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全社会育人资源融通汇聚,为推进与城市定位相匹配、与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的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提供法治保障。

  构建校内外育人共同体

  校外实践教育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调研发现,一些学校想为学生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却难觅合适的场所。

  要缓解校外实践教育资源供需不匹配的状况,需要发掘全社会育人资源,构建校内外育人共同体。阎锐表示,这是一部促进类立法,着眼于促进全社会资源挖潜汇聚和有效利用,特别是争取教育系统外的力量支持。

  为此,《规定》明确,本市对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实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市教委副主任顾红亮表示,分级管理,主要是建立市级和区级两级资源库,将符合标准的场所纳入其中。资源库应当向社会公布,载明场所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可容纳人数等内容,并实行动态调整。

  为充分挖掘资源,发挥校外实践教育场所教育阵地的作用,《规定》明确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结合自身条件和特色,配合学校开发校外实践教育课程资源,优化管理和服务。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本身承担相关职责的单位发挥示范作用;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积极参与校外实践教育,为学校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社会力量开放或者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立法还鼓励实践教育场所提供延时服务、错时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资助

  调研中,有中小学校反映,现有财政经费对校外实践教育的保障存在一定缺口,激励社会各方参与的机制尚未形成。有些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要收取门票,有些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因经费不足而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立法明确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等方面的支持,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校外实践教育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校外实践教育,社会力量参与校外实践教育的相关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同时鼓励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对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实行费用减免。

  《规定》还明确,学校应当将教职员参与校外实践教育的工作情况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顾红亮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外实践教育的组织实施、场所建设、队伍建设和激励保障等问题进一步深入调研,研制配套政策,制定时间表。针对初中生校外实践,正在修订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应为学生加把“安全锁”

  安全是校外实践教育的重中之重,校外实践应为学生加把“安全锁”。《规定》第13条明确,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按照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按照《规定》,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指导监督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解放日报)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