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9:37:23 来源: sp20241221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破除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全面部署。
专家表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深化相关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取得积极进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进一步加快,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明显增强。
也要看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待缩小,一些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依然存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这些问题阻碍了城乡融合进一步发展。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在于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
“《决定》提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这为新时期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政策研究部主任鲍家伟说。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此次《决定》强调“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体现了党中央对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如何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近年来部分省份开展了积极探索。比如,广东省在2022年底启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要途径,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浙江省以深化“千万工程”为牵引,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
专家表示,要统筹处理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三方面关系,着力解决农业与工业“一条腿短、一条腿长”的问题,通过以新型工业化带动新型城镇化、以工农互促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更多要素支撑。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奔赴”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关键在于改变乡村人才、资金等要素过多流向城市的格局。只有打破阻碍要素流动的壁垒,才能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研究员邢伟说。
一直以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农业大国优势,在工业和农产品生产、农村和城市土地供给等领域,形成了明显的价格“剪刀差”。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迫切需要优化以平等交换、自由流动为特征的要素配置新体制机制。
邢伟表示,当前,要把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着力点,放在城乡人口迁移、资金流动、土地流转、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开拓乡村建设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支持城市资本下乡,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发展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为补充的乡村经济”。
专家建议,要聚焦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中的难点,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改革,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同时,充分运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尤其是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建设,为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搭建平台。
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与双向流动是不可或缺的一环。鲍家伟表示,只有实现“双向奔赴”,才能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农村土地财产权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付出长期努力,关键在于不折不扣抓政策落实”。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去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16%,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城镇化进入“下半场”,如何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更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是不可回避的新课题。
近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从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现代化都市圈培育、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等方面部署了4项重大行动。
“突出以人为本,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将统筹推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任务之一。此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还需要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形成合力。
“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上,要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上,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引导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邢伟说。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农村土地经过两轮承包后,绝大多数地方二轮承包期限即将届满。对此,《决定》明确,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专家表示,一方面要严格保护耕地,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优先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另一方面要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责编:郝帅、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