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江西省鄱阳湖重点水域禁捕和江豚保护不力

发布时间:2024-11-19 06:30:39 来源: sp20241119

   中新社 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17日通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5月督察江西省发现,鄱阳湖非法矮围整治流于形式,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落实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对于调节长江水位、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持区域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督察发现,鄱阳湖存在大量人为筑圩拦汊的矮围,影响湖区水质,阻断河湖水系连通。2020年8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开展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对重点水域内非法设置的用于捕捞、养殖的矮围开展清理取缔,做到全面排查、应清尽清。但是江西省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只是由各地自行排查逐级汇总,当时排查出鄱阳湖应整治非法矮围40个,并已上报完成整改。2024年4月督察组暗查后,地方再次排查,初步发现用于养殖的非法矮围又有44个。

  督察发现,九江都昌县在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数万亩非法矮围,没有彻底清理整治。南昌县大沙坊矮围面积达4万亩,圩堤没有拆除,水体严重污染,为劣Ⅴ类。上饶鄱阳县珠北圩、群力圩是两个面积均超过1万亩的矮围,一直存在非法养殖问题。清理整治时,珠北圩圩堤上仅开了不到100米长的浅豁口,督察组暗查发现豁口上正在建设拦鱼铁网,矮围内还非法填湖建设码头。

  督察发现,重点水域禁捕要求落实不到位。2019年江西省主管部门明确鄱阳湖禁捕范围为湖体水线及五河干流入湖口以内水域,但是2021年4月公告的拐点坐标中,部分矮围集中区域未划入禁捕范围。九江庐山市湖区特别是长湖圩内,有盗鱼团伙用拉网、电鱼等方式非法捕捞。九江都昌县鄱阳湖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老爷庙附近有人用抛网进行捕鱼。2022年至2023年,鄱阳湖内发现有5头江豚死于渔网和鱼线缠绕。

  督察组指出,江西省有关部门和南昌、九江、上饶沿湖三市对“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监管缺位、工作不力,攻坚克难力度不足,导致鄱阳湖保护修复中的相关问题长期存在。(完)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