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

发布时间:2024-12-27 19:30:13 来源: sp20241227

  人民法院要紧紧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做实公正与效率,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切实担负起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3月15日,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紧紧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做实公正与效率,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切实担负起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树立正确的“大管理观”。审判管理现代化在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占据重要地位,是人民法院抓实政治与业务建设、做实公正与效率的关键所在,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落实为审判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目的是通过强化科学管理来改进审判执行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管理属性上看,人民法院审判管理是涉及司法审判的人、案、事、权的系统管理,是关乎保障司法审判权力公正、高效、权威行使的综合管理。从管理对象上看,其既是对人的管理,也是对案的管理,既包括对事的管理,也包括对权的管理。因此,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要求我们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树立正确的“大管理观”,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坚持管人、管案、管事、管权统筹结合,一体推进政治建设、案件管理、审判监督指导和全员考核,有效贯通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队伍管理,贯通面的管理与点的整改,贯通上下级管理,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在科学的审判管理中融为一体。

  坚持质效并重、关注效果,科学设置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所蕴含的最基本的原则要求,是司法权科学合理运行所固有的趋势和特征,体现着司法活动过程中各种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围绕充分发挥科学考评“指挥棒”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今年全国两会所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部署,贯通案件质量管理和全员考核,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司法审判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重要抓手。有效调动队伍积极性,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引导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没有考评这个“指挥棒”显然不行,关键是“指挥棒”必须尊重司法规律、符合司法实际、体现实事求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司法规律性认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注重审判业绩考核评价的科学性,确保审判执行业绩考到实处、考出实效。特别是在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时,要坚持“评案”与“考人”相结合,突出“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导向,抓住服判息诉率、审(执)限内结案率、案访比、案-件比等核心指标,做实公正与效率,做实能动履职文章,科学设置审判指标“合理区间”和“参考区间”,切实为基层办案一线减负减压,让办案人员心无旁骛抓办案、专心致志抓履职,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司法办案上来,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起案件,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数据思维、动态管理,突出审判管理的“全周期”。解决审判工作质效总体不高和法官素质能力方面的突出问题,重在、难在审判管理。张军院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优化深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以数字法院助力提质增效”。显然,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全周期管理”是重要方法。我们必须善于运用“全周期管理”现代化审判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更加注重审判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切实强化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推动各项管理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一要坚持数据思维,注重科学管理。不断提升数据素养和数据能力,增强数据意识和数据敏感性,把“全周期管理”引入审判领域,贯穿于审判管理全过程,抓深抓实人民法院数字化改革,积极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全国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升级版,以数据化信息化赋能审判管理,以审判管理现代化助力审判工作现代化。二要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动态管理。树立以发展眼光抓管理、聚焦问题难题抓管理意识,坚持以数据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以会商为抓手,着力形成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强大合力,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三要增强服务意识,深化信息公开。以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促管理,平衡好信息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加强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更优更实为司法审判优质高效服务。

  坚持从严规范、落实落细,强化“关键少数”的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关键少数”是决定性因素。审判管理是一项内部管理,必须履行好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指导职责,强化各级“关键少数”的管理责任。张军院长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以党建促队建,贯通落实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和队伍管理。我们必须在从严规范、落实落细上下功夫,既压实办案人员自我管理责任,又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一要坚持“在其位,谋其政”。院党组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切实增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审判管理作为党建队建工作的落脚点,一体融合推进党的建设、业务建设、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求,推动实现职务职级能上能下、法官员额能进能退。二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院庭长要履行好“把方向、管业务、抓监督”首要职责,完整、准确、全面理解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审判管理程序,坚持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坚持管理“师出有名”、监督“有理有据”,确保把审判管理转化为促进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实际成效。三要坚持“既严管,又厚爱”。要树立鲜明的审判管理导向,注重把考核管理融入平时、功夫下在平常,为基层一线干警减负,替干净干事干警撑腰,让担当作为干警出彩。院庭长要带好头、履好责,敢抓敢管、常管常严,切实加强对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的督办,通过定期分析研判、会商讨论、评查通报,及时指出问题、督促整改、问责追责。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马昌、梁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