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8 03:37:28 来源: sp20241108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施芳)北京市民政局等11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推出20条措施,进一步提升“老老人”服务保障水平。
据介绍,“老老人”是指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包括高龄失能失智和高龄自理老年人。北京市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也参照本政策执行。
北京加强“老老人”需求调查和兜底保障。明确优化“老老人”补贴津贴制度,强化“老老人”兜底服务,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供给,开展“老老人”特别是老残共养家庭监护服务试点。优化“老老人”服务设施功能布局。精准布局养老服务中心,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网络。
完善“老老人”医疗服务供给。将完善医养结合对接机制,支持以有偿签约服务等方式促进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签约合作服务,优化医疗护理服务资源供给。推进“老老人”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加大家庭照护人员培训支持力度,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生活数据异常监测预警体系,探索拓展智慧养老场景应用。
《 人民日报 》( 2024年10月1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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