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08:52:17 来源: sp20241227
【“一带一路”这十年】
从世界经济发展逻辑与规律来看,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下逆经济全球化泛起背景下世界经济面临的迫切任务。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为对全球经济具有重要影响、承担重要责任的大国,一贯支持经济全球化,主张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今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再次郑重宣示,中国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在向第六届进博会致信中,习近平主席又强调,要“更好提供全球共享的国际公共产品服务,助力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让合作共赢惠及世界”。
应该说,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得到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高度认同和积极响应。现在的问题是,二战以来美国主导建立的世界经济体系已经过时,不符合当今时代的要求,而建设新的开放型世界经济的理念与方向仍然共识不足,欠缺合作平台,缺乏公共产品。以目前情况看,中国十年前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恰恰提供了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平台,为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了理念、规则、机制、治理模式等公共产品,日益凝聚起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全球共识。
共建“一带一路”有助于凝聚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共识
习近平主席指出:“当今世界,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深入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国经济融合是大势所趋。”尽管少数国家试图搞孤立主义、脱钩断链、“小院高墙”,但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合作全球化的趋势早已深深植入各国经济之中,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近几年,个别国家搞脱钩断链收效甚微,不但不能阻止密切的国际合作,连本国企业也不为所动,美欧企业继续按照市场逻辑和企业利益扩展其贸易投资活动就是证明。日前举办的第六届进博会上,美国派出史上最大的团队参展,向中国市场推销产品,与中国企业加强合作,也是证明。
事实上,以生产要素和产品服务跨境流动来衡量的经济全球化势头不减,“硬件”并非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主要障碍。目前的主要障碍来自“软件”,来自意识、观念、规则方面,也就是说,缺乏经济全球化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共识。西方国家坚持他们那一套理念、制度与规则,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新兴经济体不认同这些自私自利、非黑即白、缺乏包容、零和博弈等日益过时的理念与规则。然而,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新理念、新规则究竟如何,又不十分清晰,缺乏范式与样本。此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所主张和倡导的理念、秩序与规则,经过十年的不断发展、完善,日益体现出其成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范式与样本”的希望。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所主张的理念和据其形成的合作规则等,日益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成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全球共识,共建“一带一路”倡导的“政策沟通”“民心相通”则成为相关原则与规则的制度保障与民意基础。目前,全球已有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国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2个自由贸易协定,体现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号召力和吸引力。
共建“一带一路”是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抓手和平台
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不仅需要形成全球共识,还需要抓手和平台。美国主导的世界经济“中心—外围结构”和国际产业梯次转移是“美式经济全球化”的抓手,也确曾带动了一些国家的初步工业化、城市化,但其矛盾在于僵化的单向思维和对自身全球价值链顶端地位的维护,试图将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永远固定在价值链中低端、为主要发达国家提供初级产品和低端制造的角色上。说到底,还是其自利性的单极思维。这一结构运行的结果是,绝大多数参与循环的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发达经济体也由于产业空心化而不断发生经济与金融危机。
中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特别是近年来努力践行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完全超越了传统经济全球化的单向逻辑,提供了各参与国互利互惠、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平台。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也包含广泛的国际产业转移和国际产能合作,但这种转移与合作并非单向自利的,而是双向互利的。譬如中国与东南亚、中亚、东欧等地区的产能合作,既有中国作为较先进一方的产业转移与合作,也有其他国家作为领先者对中国的投资与合作。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技术转移并非单向的、固定的,产业链地位也并非一成不变,共建各方互利互补、共同发展。
这里特别要提到“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建设的意义。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必然是以创新引领的世界经济。然而,传统经济全球化之下的创新为少数国家所垄断,外围国家只能被动接受中心国家的产业技术转移,永远充当配角。中国提出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把发展“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提到新的高度。在强调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数字丝绸之路的同时,自 2017年5月启动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来,中国已经分三批启动了53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在共建国家建设了9个跨国技术转移平台,基本形成“一带一路”技术转移网络。在这些实验室和平台,有关国家共同出资、共同研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机制对全世界开放,为共同建设创新引领的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了范例。
共建“一带一路”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国际公共产品
开放型世界经济需要各国、各经济体采取开放政策,需要有全球统一的开放理念、开放规则,需要建立起开放型世界经济所需要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20世纪建立的经济全球化结构奉行美西方国家主张的自由市场、自由竞争、优胜劣败、胜者通吃等理念,确立了市场开放、规则一律、制度同一的开放规则,建立了美西方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包括美元为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系,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及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全球经济治理机构。这些理念、规则和治理体系在一定时间内起到过促进世界经济稳定发展的积极作用,但其缺乏平等参与、权力过度集中、缺乏弹性包容等弊端,则成为世界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必须提供适合当代需要的国际公共产品,包括开放型世界经济的理念、原则、规则、秩序、治理体系与治理机构等等。“一带一路”建设恰恰提供了这样的公共产品。经过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一带一路”逐步建立起一套不同于既有体系与规则的新体系、新规则、新机构,包括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上合组织银行等合作机构与平台。在这些新体系、新规则、新机构中,倡导和奉行平等互利、开放合作、和谐包容、求同存异等理念与原则,致力于有关国家的共治、共享、共同繁荣,任何国家不在机构中追求一家独大或一票否决,将商业贷款等与发展援助有机结合。与此同时,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还设立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建立了中非、中阿、中海、澜湄合作等多个合作论坛与合作平台,中国还通过进博会、国际产业链博览会等向全球开放市场。共建“一带一路”所提供的这些新的公共产品,促进了共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维护了共建国家的经济独立和经济主权,推动了世界经济稳步扩大和深化开放,保障了共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能平等地参与到世界经济发展中。共建“一带一路”所提供的这些公共产品,已经并将继续成为改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新尝试,成为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基础。
(作者:王跃生、杨晓曦,分别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市委党校讲师,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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