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1:34:01 来源: sp20241216
记者1月2日获悉,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印发的《江西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江西省科技厅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设立了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排行榜。
《方案》中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就是对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评价,并建立长效机制,设立排行榜,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强化成果转化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化评价方式进行,即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其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系统”填报的上一年度数据,以及在“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的上一年度相关数据。这样既没有增加评价对象的额外负担,也避免了数据的随意更改和突击填报,确保了数据来源规范可靠,评价结果权威可信。
该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衡量三个方面。一是反映成果转化的综合效益,着重从转化合同项数、合同金额、到账金额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价;二是反映成果转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着重从共建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以及专职或兼职从事成果转化人员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价;三是反映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及惠及科研人员情况,着重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奖励人数、奖励人均强度等指标进行评价。
“下一步,江西省科技厅将联合相关省直部门,持续完善评价体系,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长效机制,定期发布年度评价结果,不断提升排行榜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江西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席宏说,未来,要让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江西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更加彰显特色优势,展现更大作为。
(记者魏依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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