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鹏新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12-31 05:47:51 来源: sp20241231

  记者今天(2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鹏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