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促社会协同发力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金台锐评)

发布时间:2024-11-05 20:34:36 来源: sp20241105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权益不容侵害。“六一”国际儿童节将至,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多次公布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典型案例,公益诉讼溯源治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问题……近年来,司法机关采取有力举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新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未成年人保护还面临一些新形势新问题,应该积极应对,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质效。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业态的出现,未成年人保护面临一些新场景。因为触网较多,一些未成年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猎物”,还有的被诱导参与其中,涉嫌帮信犯罪;有的犯罪分子借助网络,实施新形态犯罪,未成年人往往难以防范,不久前最高检就公布了一起通过网络手段“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而电竞酒店、桌游吧、私人影院等新兴起的娱乐业态,容易存在监管死角,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维权难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这些新场景、新问题,可以及时总结司法机关办案裁判经验,通过公布指导案例、细化规定等方式厘清相关问题。

  预防犯罪就是保护,惩治违法也是挽救。对于尚不构成违法犯罪的“小错”,应该及早干预教育,避免滑向犯罪深渊。而对确有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决依法处置,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惩戒不是终点,而是帮扶的起点。对罪错未成年人绝不能一罚了之、一关了之,放任其“自甘堕落”“交叉感染”。要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利用好专门学校等矫治机构,促进加强未成年犯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推动做实“监护+呵护”“改造+帮教”,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尽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仅是惩处和预防违法犯罪,而且要推动保护未成年人各项机制落实完善,从满足办案需求转向满足未成年人需求。应针对未成年人特点和需求,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比如,完善“综合履职适用率”等指标机制,推动检察机关利用办案中掌握线索,以公益诉讼溯源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各项问题;针对未成年人诉讼能力偏弱、无法有效行使诉权问题,可以依法加大对涉及监护、抚养等问题的支持起诉力度;逐步推动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系统;强化对低龄未成年受害者在诉讼过程中的心理干预与治疗;等等。

  孩子的美好未来,需要我们共同守护。我们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协同发力,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人民日报 》( 2024年05月30日 19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