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4 05:39:06 来源: sp20241224
文/赵斌
四川某高校研究生三年级学生小周(应本人要求不出现本名)最近遇到了烦心事:求职过程中,单位背景调查发现他名下竟有4家公司,而他对注册公司毫不知情。这不仅影响他入职一家省属国企,还可能要为名下公司的债务以及偷逃税款、私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买单。
“祸起”走步软件?
小周名下突然冒出的4家公司注册地分别在北京市怀柔区和房山区。他向市场监管部门了解注册信息后,怀疑自己2019年注册一款名为“趣步”的软件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疑似人脸识别视频被人利用,用于非法注册公司。
另据公开报道,趣步公司涉嫌网络传销、非法集资及金融诈骗,已被立案调查。
小周说,这个号称靠走路步数挣钱的软件后来已经下架,公司也查不到了。他怀疑,这个公司转卖了他注册的个人信息,并被用以非法注册公司。
报警后,警察建议小周可以先去市场监管部门处置紧急撤销名下公司事宜,同时获取相关证据和信息,然后到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这样更有利于查案。
小周说,北京市房山区、怀柔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他反映的情况后,积极和他对接处理,并告知在正常情况下,需要75天的时间,在履行完必要的法定程序后,才能对涉嫌冒名注册的公司进行撤销。
求职单位虽然同意将小周入职时间延后,但他还是希望事情能尽快解决。
为什么是75天?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回复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目前这一“虚假登记案件”正在积极调查处理中,办案人员已围绕上述涉嫌虚假登记的基本事实开展调查,调查过程中将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及早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之所以给出75日的时限,房山区市场监管局方面表示,其中包含公示期45日和公告期30日。
公示期为45日,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有关要求,公示期内如果通过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或采取其他技术手段取得相关证据,足够支持对虚假登记事实的认定,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办案人员会及时终止公示,及早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公告期30日,是为撤销虚假登记告知流程中的公告期限时间,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能够联系到相关市场主体或有关人员,办案人员会采取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进行告知,从而缩短办案时限。主要依据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2022年)》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有关要求。
房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回应中称,行政审批部门已通过人脸识别、实名核验等方式,加强对基本信息的查验。上级部门亦在积极优化身份信息智能认证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商事主体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度。
“冒名注册”,后果有多严重?
对于小周遭遇的冒名注册事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规定,出售个人身份信息数量达到法定界限,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五千元,就达到立案标准,有被刑事追责的可能。同时,该条法律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表述,如因为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或出售,而导致受害人巨额财产损失甚至抑郁、自杀等,也是属于情节严重,给行为人带来构罪可能。
除了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冒用他人名义注册公司的行为人,也有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
香港城市大学犯罪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讲师梁涛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在二百八十条中增加了一项内容“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把非法获取的他人信息用以注册公司,一旦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也有被刑事追责的可能。
各种严格规定和实名核验之下,“冒名注册”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但一些违规行为仍试图变换方式存在。
据国是君联系一家位于上海市的注册代办机构,其工作人员声称,支付2400元人民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电话,就可以代为注册公司,需要签字的时候可以代签,不需要视频认证。甚至,只需要增加500元,就可以使用他们的地址注册公司,永久使用。
如何避免“被法人”?
如何避免“被法人”?
房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回应中提醒:建议公民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不要将身份证件照片轻易转发他人,不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配合他人进行手持身份证件拍照,不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不在App上贸然输入个人信息或进行实名认证,不贪图小利造成自己个人信息的泄露,不让违法者有可乘之机。
此外,还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上线的“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功能,及时了解本人身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没有被用于办理营业执照。还可通过小程序获取本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中作为股东(出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人员这三类登记信息。
一旦发现自己“被股东”“被法人”,应该如何处理?房山区市场监管局方面表示,如果发现“被股东”“被法人”的相关情况,应及时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申请撤销登记。另外,还建议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撤销虚假登记申请表及承诺书;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虚假登记影响的材料;如果本人身在外地无法配合到现场接受询问调查,为便于市场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核查,申请人还可附带提交有关冒名登记情形的情况说明,以及其他有助于案件调查的线索或证据材料。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