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高水平专家队伍 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24-11-09 11:28:16 来源: sp20241109

3月15日,司法部召开了第二届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总结了司法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充分肯定了专家委员会为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提高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所作的贡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司法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职责,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着力纠正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以及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司法部已实现对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审查全覆盖,共依法逐件审查法规规章14000余件,平均每年2000件至3000件,督促制定机关纠错改正问题规章190余件。

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司法部注重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建章立制与工作开展同步推进,建立了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监督纠错机制和法规移送审查等系列制度机制,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专家委员会各位委员积极参加各类座谈会、研讨会,出具审查意见70余份,在化解疑难复杂问题、推进制度能力建设、深化理论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说,备案审查是新时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法治方式,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有力保障,也是确保实现良法善治的有效途径。当前,备案审查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显性化、制度化的轨道,下一步应当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加强监督,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近年来,司法部充分发挥立法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持续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促进提高地方、部门立法质量,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建议在完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公众参与、强化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更好地发挥备案审查作用。

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合力

近年来,司法部致力于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协作,建立了双重备案联动、移交处理、征求意见、会商协调等机制,地方性法规可“一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定期移送发现的似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问题的法规。同时,就审查中发现的共性、疑难问题开展联合审查,统一审查意见,及时纠正相关法规规章。

“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宪法监督工作逐步制度化、显性化、常态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张晓楠说,“目前,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由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监委、法院等各系统分工负责、相互衔接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已经形成。这六大系统的备案审查机关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配合,依法审查纠正处理存在违宪违法问题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是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抓手,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张晓楠表示,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司法部将深入探索联合调研、会商、座谈等方式合作开展审查工作,共同致力于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的不断提升。

广泛听取意见,拓宽各方参与备案审查渠道

司法部面向全国遴选25名相关领域专家组建司法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兼顾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等不同专业,广泛吸纳京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立法人员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参与,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为“参谋部”“智囊团”“思想库”的作用,常态化参与审查、制度能力建设和改革决策咨询,架起与法学理论界、法律实务界等领域沟通的桥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锋表示,备案审查工作是法规规章的“检验器”,能够及时发现不符合法治原则和上位法规定的法条,确保法规规章体系的科学性、统一性、规范性。专家委员会是一项很好的创新机制,充分兼顾了各个法律层面和研究领域,需要谋划好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好这一“富矿”。

“当选委员3年来,切身感受到司法部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上取得的快速发展和显著成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锴激动地说,“我参与过《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修订论证工作,也通过编辑出版《备案审查研究》刊物积极报道司法部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在备案审查领域所取得的成绩。我一共为16件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中的疑难问题提供过专家咨询意见,也与其他委员一起提交过备案审查建议,都得到了司法部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复。”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秀华认为,专家委员会吸纳律师群体的加入,体现了司法部对律师的重视。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充分发挥法学知识专长,参与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和疑难问题研究,结合实践中市场主体或者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求和问题,对法规规章中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提出审查建议,通过备案审查切实保障公民、企事业组织等主体的合法权益。(法治日报记者 张维)

(责编:代晓灵、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