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7:02:30 来源: sp20241206
中新社 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拟立法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数字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监管与服务机制,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开放合作,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草案)修改情况报告。
草案共七章76条,包括总则、战略规划与建设布局、创新主体与创新活动、创新人才、创新生态、国际开放合作、附则,旨在加快形成创新要素集聚、创新主体活跃、创新活动密集、创新生态优良、引领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
根据草案,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为主要平台,坚持与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相互促进、联动发展。
草案提出,北京将推动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探索区域创新合作模式,构建区域创新合作网络,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加强与其他省区市的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创新人才交流、创新资源流动和科技项目合作。
为推进国际开放合作,北京将发挥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资源优势,加强与国际组织、外国地方政府的科技交流合作。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海外研发布局,设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孵化平台等。加强数字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监管与服务机制。
同时,将完善海外科技人才服务政策,提供签证、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方面的便利服务。实行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制度,吸引优秀外籍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探索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直接认定制度,推动职业资格互认。外籍科技人才可以按照规定担任北京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或者首席科学家。(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