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锦屏文书:“东方契约精神”根植民间五百年

发布时间:2024-11-06 00:21:01 来源: sp20241106

   中新网 贵州锦屏12月24日电 题:贵州锦屏文书:“东方契约精神”根植民间五百年

  作者 周燕玲

  你见过五百年前的买卖契约吗?

  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就能看到,这里几乎每家每户都藏有各个历史时期的契约文书,多者上千份,少的也有数十份。这些文书因其产生的地域,被统称为“锦屏文书”。而这种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产生和保存契约文书的方式,学术名词叫“归户性”。

图为贵州省锦屏文书特藏馆展示的锦屏文书。周燕玲 摄

  近年来,锦屏文书受到海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关注,究其原因是它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东方契约精神”。

  事实上,早在乾隆、嘉庆年间,贵州清水江流域的苗侗同胞,就已步入不折不扣的“契约社会”,人们相互买卖山林田土、租佃山场、借贷钱粮、家产分配等无不签订契约文书为证。

图为贵州省锦屏文书特藏馆展示的锦屏文书。周燕玲 摄

  在长期研究锦屏文书的锦屏县档案馆原馆长王宗勋看来,锦屏文书的精髓就是“重生态、重法治、讲诚信、讲和谐”,字里行间充满着以诚信为本的“东方契约精神”,当时凡重要之事均立下契约文书,做到“口说无凭、立此为据”。

  在那个以各种契约执照管理社会经济的时代,“凡有山场者俱执照为凭,买卖非有执照不行,争讼非有执照不理”,没有执照寸步难行。

图为收藏在锦屏文书特藏馆清光绪十四年的田土山林管业执照。周燕玲 摄

  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六月初五,黎平府开泰县培亮寨发生火灾,民人范国瑞、生员范国璠兄弟“民家被火烧毁,室物一空,所买田地契约,概经焚毁,无凭管业”,范氏兄弟痛失几代人所买山林田土的管业凭据。幸亏那时全寨共有一本田土山林清册,范氏兄弟便带着清册前往开泰县,向县衙申办加盖官府大印的田土山林管业执照。

  范氏兄弟这份特殊的管业执照,也是目前发现保存最完好、幅面最长、字数最多的锦屏文书。执照共记载契约主买断29宗田产和21宗山林、析分1宗田产,共计51宗山林田土权属的详细情况。正是有了这份新的文书,范氏兄弟才能继续管理自己的山林田地,可见当时的人们,对于契约文书的依赖和尊崇。

  冬日时节,记者来到锦屏县加池苗寨七旬老人姜绍明家里,看到一个大木箱里装满了大大小小的泛黄纸张,这些都是他家保存了上百年的锦屏文书,包含林契、地契、诉状等内容。

图为锦屏县档案馆原馆长王宗勋(左)在姜绍明老人家里查看收藏的文书。周燕玲 摄

  尽管这里居住的是苗、侗等少数民族,但文书都是用汉字书写的,遇到一些地名、人名则用汉字注苗音、侗音的方式来表达。在锦屏文书中还可以看到,妇女的社会地位并不低,她们不但可以与丈夫一起掌管财产而参与契约的签订,有的妇女还作为立契人独立进行不动产管理。

  据王宗勋介绍,锦屏文书以纸质林业契约为主,也有碑刻和布、木为载体的文书,目前已发现并收集到档案馆年代最久远的锦屏文书,是1466年的一份山林买卖契,距今已有550余年。

  锦屏文书的成功挖掘和保护,填补了中国民族地区缺少契约文书和反映林业生产关系的历史文献的空白,于2010年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目前,黔东南州各档案馆共计馆藏超22万份,其中契约合同等“习惯法”类文书数量最多。

  “锦屏文书不仅体现人与人之间的诚信,还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诚信。”王宗勋说,在锦屏县文斗苗寨的寨门边,有一座清代乾隆年间树立的“六禁碑”,碑文内容为保护山林、禁止乱砍滥伐,“如违罚银五两……”

  时至今日,遗存于清水江畔的一通通古代碑刻,一页页早已泛黄的民间契约文书,仍可作为调解民间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的参考依据。(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