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化举措更多,“一老一小”优惠加码

发布时间:2024-12-24 01:52:39 来源: sp20241224

  一年一度的个税汇算又要开始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哪些人需办理个税汇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指纳税人需汇总上一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部门办理汇算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此次需办理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同时,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优先退税服务范围扩大、个税APP操作体验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进一步拓展……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基础上,今年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推出了更多便利化举措。

  记者了解到,今年个税汇算的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此次汇算还拓展了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向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此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也得到优化。今年税务部门升级了个税APP版本,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更加友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个税汇算,“一老一小”税惠红利将迎来“加码”。

  根据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纳税人可按上述新标准申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确保家庭“一老一小”群体充分享受税惠红利。

  税务部门也提醒纳税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