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更好相适应

发布时间:2024-12-27 21:04:06 来源: sp20241227

  【学思践悟】

  在日前召开的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支持全面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等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更好相适应。”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新型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更好相适应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社会生产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有机体。它们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推动力。这一矛盾运动在社会生产中的体现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首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演进。人们在从事社会生产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生产工具、提高劳动技能、总结管理经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化,“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从而要求生产关系作出相应的调整或改变以适应其发展。最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生产关系无时无刻不影响着生产力诸要素的作用发挥。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它为生产力诸要素的作用发挥提供广阔场所,把各种潜在的、可能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生产力;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它则会制约、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诸要素的作用发挥。

  通过改革推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成功经验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这一历史唯物主义规律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积极推进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并对经济体制、管理体制等进行了初步探索和调整,促进了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在一段时间内,为了尽快改变国家贫穷落后的面貌,党领导人民力图把建设搞得快一点,但在经济建设中出现了急躁冒进倾向,生产关系的调整超出了生产力发展实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历史性决策,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要根据生产力发展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我们党紧紧围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任务,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推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实现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严峻考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以更大勇气、更多举措推进各个方面改革,及时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部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聚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鼓励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发挥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经过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动态适应,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得到充分激发,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实现新飞跃。

  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新型生产关系

  立足新征程,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是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要聚焦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目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所有制实现形式,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进一步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努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构建体现知识、技术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努力实现效率和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抓住科技创新这一核心要素,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大力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加强资源统筹,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持续优化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推广“揭榜挂帅”“赛马”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畅通科技成果向先进生产力转化通道,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化和加强科技评价制度、科技投入制度、创新创业生态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基础性制度建设。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围绕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目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家战略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科学教育质量,提升全民科学素养;适时调整高等院校学科布局、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推动学科、专业迭代升级,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的匹配度;更新教学方法,唤醒学生潜能,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拓宽人才培养场域;推进教育数字化,强化终身学习观念,建设学习型社会。

  深化人才体制改革。对照新质生产力的人才标准,深化人才体制改革,让创新人才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最大增量”。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着力培养推动创新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创人才和技能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完善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完善人才流动服务体系;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营造宽松而有活力的人才成长环境,厚植人才发展沃土。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加快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减少准入和审批限制,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用好全球创新要素资源,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实现商品要素资源更加顺畅流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努力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参与国际规则、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推动科技、教育、人文等众多领域国际交流,广泛吸收人类文明和创新成果。

  (作者:李铁明,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分中心特约研究员)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