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06:30:48 来源: sp20241125
“我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用40分钟完成了5起危险驾驶速裁案件的集中出庭公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忏悔、认罪服判。
静海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少利介绍说,上述5起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法院作出判决,平均用时48小时。
近年来,静海区检察院推动构建检察机关办理轻罪案件现代化体系,形成了“简案快办、繁案细办、类案专办、大要案精办”的办案格局,为刑事案件办理按下“快进键”。
从2023年初开始,静海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首次规范化提出认罪认罚轻罪速裁案件办理模式,成立了“速裁办案组”,重点审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危险驾驶案件。
2024年2月,静海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会同案件管理部门,组织对该院近三年来刑事案件总体数量、案件类型进行汇总、测算分析,将情节较轻、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案件确定为“简案”,明确“简案”范围,测算人员配比,并组建由5名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构成的“清波”简案办案团队。
在此基础上,静海区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认罪认罚轻罪速裁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适用案件范围等,建立健全“集中流转、集中受理、集中告知、集中起诉、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听证、集中训诫”的“八集中”办理机制。
此后,静海区检察院与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采取定期会商、同堂培训等方式,对案情简单的轻罪案件充分运用集中提前介入、案件信息共享等机制,前置审查端口,规范取证流程、补正瑕疵证据,确保案件形成完备、严密的证据链条,发挥办案力量“集聚”效应。
在静海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静海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司法局以及静海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有章可循。
为合力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快车道”,静海区检察院还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以及静海公安分局建立前置社会调查程序工作机制,将可能判处管制、适用缓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工作前置到侦查阶段进行,确保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承办检察官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提高办案效率。
静海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晓龙表示:“我们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并进,共筑案件质量共同体,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本报记者 范瑞恒 本报通讯员 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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