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6:00:45 来源: sp20241215
今年以来,多地加速推进融资平台转型,目前已有超过190家地方国企宣告“隐退”。今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不难看出,当前地方政府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的行为,正是落实党中央一揽子化债方案,严控新增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关键举措。就时下而言,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工作,应从多个维度入手。
严禁融资平台“变相”新增。地方政府应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全过程参与融资平台经营,向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职能转变。要对融资平台进行全面业务梳理、资产核查和债务甄别,严禁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不得变相将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进一步打破政府兜底预期,有效防范一些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平台化”的新倾向。
用好融资平台监测机制。依托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结合金融、审计等部门掌握的融资平台变动情况,探索建立融资平台动态监测机制,优化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指标评价体系和信用评级体系。完善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加大融资平台融资信息披露及公开力度,用好常态化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监测机制,加强对平台股权投资、资金出借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推动举债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
明确融资平台转型定位。地方政府要积极调整融资平台战略定位,逐步整合并将区域内商业设施、地产资源、康养医疗、文化旅游等具有经营性现金流的资源资产或特许经营权依法合规注入融资平台,逐步推动其向“城市运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转型。同时,结合地方发展战略和国有经济布局,以资本为授权纽带,创新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既以控股形式引领国有资本投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又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等方式做好财务性持股,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和资本回报。
分类推进融资平台转型。按照统筹规划、分类转型的思路,推进融资平台转型一批、盘活一批、重组一批、注销一批。对资源和市场禀赋具有明显优势、资质较好的融资平台,可直接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资源或市场禀赋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融资平台,坚持引资产与引智引才并重,着力盘活和导入各类存量资源资产,并以混改、共设城市发展基金等形式撬动社会资本,在逐步提高平台经营性现金流后实现转型;对主要承担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融资平台,先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归并同类业务平台,后围绕主营业务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扩展,继而转型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文化旅游等领域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国企;对只承担政府融资项目且主要依靠财政资产偿还债务的“空壳类”融资平台,按法定程序坚决出清或破产、清算。
逐步化解融资平台债务。融资平台应高度重视信用评级提升,结合区域规划、资源禀赋和战略定位,统筹基础设施存量和增量,稳步推进存量资产证券化(ABS)、引入权益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并适情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大力优化投融资项目,盘活各类资源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平台自身的资产质量、现金流收入、利润来源和承债能力,合法合规实现市场化化债。同时,融资平台应把握好当前中央关于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政策的“窗口期”,用好债务展期、续本降息、债务重组等方式,全力降低有息债务成本、拉长债务还款期限,确保自身经营性现金流充足。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