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7 01:58:15 来源: sp2024111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曲靖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二级巡视员龙光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光志背离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执纪违纪、执法破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赃款;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说情干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故意泄露关于纪律审查的尚未公开事项、应当保密的内容;在参与针对利害关系人的监督执纪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主动申请回避;在案件侦查活动中徇私舞弊,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
龙光志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龙光志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龙光志简历
龙光志,男,汉族,1966年12月生,云南宣威人,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曲靖市沾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曲靖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二级巡视员。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