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22:30:24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5月17日电 据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锦州市监委对中国远洋海运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冲长期担任国有企业“一把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廉洁底线,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大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转移给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贪占公司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对有关企业被诈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远洋海运党组会议、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组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锦州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