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3:09:02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陈杭)根据于英杰同志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于英杰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此前,于英杰已任北京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