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5:37:30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社 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3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何泽华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亿余元。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称,2014年至2016年,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烟草业务承揽、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何泽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何泽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何泽华曾长期在烟草系统供职,他从1995年5月开始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2003年7月出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2014年卸任。
2023年7月,官方通报何泽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将手中的公权力和烟草资源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烟草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等。(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