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3:44:06 来源: sp20241110
市场监管总局10月25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筑底行动 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在用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风险防控,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针对当前电梯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在用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压实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使用管理自查自改和关键部件维护保养,加强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守牢安全底线,保障群众安全乘梯。
在开展使用安全管理自查自改方面,通知明确,使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电梯的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情况,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的电梯安全员,并逐台明确负责的电梯安全员;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并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事故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消除。对于载货电梯(含非商用汽车电梯),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明确主要用途,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客流高峰时段,应安排专人在关键位置加强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
在强化关键部件维护保养方面,通知提出,增加一次电梯反绳轮(含防脱槽装置、轴承、固定零部件等)、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的维护保养以及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额定载重量在16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额定载重量在30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应在轿厢内装载额定载荷,以检修速度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记者赵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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