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6:03:17 来源: sp20241110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记者靳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15日对执行工作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能动地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合理选择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应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同时,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涉及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
会议指出,依法审慎用好失信惩戒措施。严格适用惩戒决定书或限制消费令的条件和程序,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当设置失信惩戒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再发布相关信息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名单申请纠正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会议强调,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涉及申请人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如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追讨薪酬工资等),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用足用尽各项执行措施,优质高效执行到位。健全涉民生执行常态化绿色通道机制,加大力度、更加高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付赡养费及抚养费、工伤赔偿金等案件。
(责编:薄晨棣、梁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