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0:13:09 来源: sp20241126
中新网 福州1月19日电 (叶秋云 郑明)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处、马尾区市场监管局、罗星市场监管所联合福建省军区警备纠察队对辖区劳保用品店进行专项检查,在福州市马尾区沿山东路一劳保用品店查获疑似仿制军服32套、军队标识毛衣1套。
图为查获的疑似仿制军服。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供图福建省军区警备纠察队工作人员将上述服装带回进行鉴定。若属于军服,将移交马尾区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军服管理条例》进行立案查处。
《军服管理条例》指出,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
《军服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二)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三)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劳保用品经营者,不得违反《军服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买卖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完)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