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型开放释放服务贸易巨大潜力(开放谈)

发布时间:2024-11-30 19:34:44 来源: sp2024113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无论是从全球贸易格局发展趋势看,还是从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看,以制度型开放提速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做好做实做大服务贸易这篇大文章,已成为我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任务。

  从发展态势看,我国服务贸易仍处于快速发展的升级阶段。2023年,我国服务贸易首次突破9000亿美元。近十年来,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年均增速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和我国货物贸易增速。尤其在数字浪潮的引领下,数字贸易带动服务贸易快速增长的特点凸显。2023年我国数字服务出口占全球4.9%,较2019年上升1.6个百分点。从趋势看,未来5-10年,我国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将形成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内在需求,使服务贸易迎来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初步预计,到2025年,我国服务贸易有望突破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也有望持续提升,到2030年达到20%以上。

  以问题为导向,我国服务贸易还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需要在“结构优化、效益提升、实力增强”等方面加快补短板。比如,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逆差规模较大,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从服务贸易结构看,近几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比重提升较快,2023年达到41.4%。但从全球看,2005—2022年,全球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占服务出口比重由45%提升到57%。与发达国家和全球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仍有一定差距和短板。

  把握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针对服务贸易发展进程中的某些结构性矛盾与结构性问题,关键是深化服务贸易领域的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深层次改革,以深层次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由此形成服务贸易潜力释放、创新发展、竞争力提升的强大动力。

  第一,做实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这篇大文章。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既是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的“标配”,也是以制度型开放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之举。如何全面落实?关键是尽快形成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制度体系。例如,清理并大幅削减服务业领域审批、许可、备案等,大幅降低服务贸易边境内壁垒;全面实施对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允许负面清单外的境外企业在我国提供相关服务,逐步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市场监管等领域实现与国际接轨。同时,进一步精简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第二,在服务领域全面落实RCEP承诺,加快对标CPTPP、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强化服务领域的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比如,全面清理服务业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减少行政因素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选择性补贴、投资补助等举措,将产业政策严格限定在具有重大外溢效应或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域。适应国际竞争的需求,加快推进服务领域要素市场化改革,改善服务业领域的资源配置效率,以显著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为此需要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各类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等方面实现突破。

  第三,积极探索跨境数据流动相关规则,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探索数据合规流动,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创新数据安全的制度安排,形成数字服务贸易更快发展的制度保障。

  第四,推进服务贸易标准的对接。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更加强调标准,更加要求标准对接。为此,需要加快推进与国际社会在相关服务领域的职业资格互认,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推进与服务业市场开放相适应的监管变革。在海南自贸港金融、免税等领域,可以探索与香港等全球自贸港携手联动,共同打造服务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开放新高地的服务标准。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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