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2:32:08 来源: sp2024122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 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根据煤电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
“我国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既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下一步推动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稳定行业预期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通知》提到,为适应煤电功能加快转型需要,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煤电容量电价的推出,要求煤电转型发展,更好地发挥基础性支撑调节作用。随着煤电功能定位的转变,其价格机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即我国现行的单一电量电价机制无法充分体现煤电的系统支撑调节价值。”业内专家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现行单一制电价体系下,煤电企业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并获得回报。随着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煤电机组越来越多时间“备而不用”,通过单一电量电价难以完全回收成本,近年来出现行业预期不稳等现象,长此以往可能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并导致新能源利用率下降。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从而稳定煤电行业预期,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提供有力支撑,更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此次建立容量电价机制采取了明确预期、逐步提高的方式,既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稳定煤电行业预期、为企业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识,确保机制平稳实施。”上述负责人说。
发挥调节作用
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相关产业蓬勃发展。然而,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需要更多样的资源来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
数据显示,我国今年1—7月份火电发电2573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6小时。上半年,煤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总发电量58.5%。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张星在此前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下半年以来,电力需求同比增长加快,9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9.9%,预计迎峰度冬期间全国最高负荷较去年同期可能增加1.4亿千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煤电作为一种调节能力强、响应速度快的基础电源,可以在新能源供电不足或波动过大时,迅速调节出力,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目前,全国多地已全面进入供暖季,多地加强供热保障。采暖季开启之前,多地、多企业就加紧推进煤炭储备工作,多举措提高库存量,为冬季供热攒够“口粮”。
业内专家认为,《通知》通过引导煤电降低利用小时数,调整各地电力供应结构,激励煤电机组向调节性、支撑性电源转型,在降低利用小时数的同时保障电厂资产成本的合理回收,在引导电量结构低碳化的同时保障电力的充足供应。同时,还有助于工厂和工业园区的自备煤电厂向公用机组转型,由为工厂提供高碳电量向为电力系统提供调节能力转型。
加快功能转型
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煤电是我国最重要、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电源,推动煤电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撑保障和电量并重转型,平常时段为新能源发电让出空间、高峰时段继续顶峰出力,对促进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新增发电量约2000亿千瓦时,均占全国新增总量的三分之二左右。据预测,未来几年国内新能源装机规模还将快速增长。
业内专家表示,煤电容量电价的推出,其大背景是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特别是进一步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新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直以来,煤电都是我国电力工业运行的坚实基础。虽然在电源结构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煤电装机占比逐年降低,但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作为最安全可靠的电源,在顶峰保供、促进新能源消纳、提供调频备用等方面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能源专家叶春说。
此前发布的《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
“从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需求的角度看,对煤电实施容量电价,恰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未来,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和新能源的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同时有利于电力交易市场的扩展。”业内专家表示。(陈静仪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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